(圖文:家天使編輯團隊)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健保署通過預立醫療諮商(ACP)將納入健保補助,新增四類對象分別為65歲以上重大傷病且為安寧收案中疾病、輕度失智、病主法公告疾病,以及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對象;財務評估一年約1億8千點,預估有6萬人受惠。
什麼是「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ACP)」?
透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可尊重病人醫療自主意願讓病人、家屬、醫療團隊三方在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過程中,瞭解病人真實願望,以達促進醫病關係和諧的目的,同時減輕家屬面對病人離世時的茫然與不知所措,並因將決定權交還給病人,降低家屬幫他人做決定所造成的內疚與自責,進而因著尊重和支持病人的決定,體認到自己是實現病人願望的幫助者。
講白話一點,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讓預立醫療決定書生效的法律程序!讓意願人可以表達當如果因為重大意外或疾病時,使自己處於目前法規定義的臨床特定條件時,是否接受或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新政策是哪四類人被新納入可有健保補助?
- 65歲以上重大傷病,且罹患安寧收案條件所列之疾病別
-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0.5至1分
-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所公告疾病別
-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
什麼是「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
預立醫療決定(AD)是意願人(本人)經上述的「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過後,已經清楚瞭解 「病人自主權利法」裡面規定,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本人簽署書面文件,經醫療機構核章,最後註記在健保卡上才生效。
註記後,當未來意願人發生了特定臨床醫療狀況時,醫療機構就能按照意願人當初簽訂的『預立醫療決定』來提供合適的醫療照顧。
「病人自主權利法」和先前頒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有何不同?
三大不同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 病人自主權利法 |
---|---|---|
理論基礎 | 1. 保障末期病人的善終權益。 2. 病人簽具意願書,亦可由最近親屬簽具同意書為之(但實務上多由親屬為之) |
1. 保障每個人的人格尊嚴、自主與善終權利,僅心智能力健全者可自己做成決定。 2. 以病人為核心,保障其知情、選擇與決定權。 3. 搭配各種程序保障機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預立醫療決定(AD)、醫療委任代理人。 |
適用對象 | 末期病人only | 1.末期病人 2.不可逆轉昏迷 3.永久植物人 4.極重度失智 5.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重症 |
適用範圍 | 1.心肺復甦術 2.只能延長頻死過程的【維生醫療】 |
1.任何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之必要醫療措施: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血液製品,為特定疾病而設之專門治療、重度感染時所給予之抗生素等。 2.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
目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已經有部分補助
目前衛福部醫事司及長照司分別有補助計畫,如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是長照等級2至8者且使用長照的居家失能者每人補助1500元。但非上述資格者,預立醫療諮商自費要價約3000元,這也是這次衛福部新增補助對象的原因之一。
這次的健保補助會是僅支付有完成預立醫療決定,且每人終生僅補助一次。衛福部預計6月上路,大家可以留意相關訊息喔。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