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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2026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資格|80歲、癌症、失智CDR與長照免評一次看

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依勞動部家庭看護移工申審新制與現行審查標準整理

想申請外籍看護,很多家屬第一個想到的還是: 「巴氏量表要幾分才可以申請?」

但現在的答案已經不是只有「巴氏量表」。 2026 年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可以依年齡、疾病、 失智症 CDR、長照服務紀錄、身心障礙或特定病況等不同方式認定資格。

換句話說,有些家庭 不需要再跑醫院做傳統的失能專業評估, 就可能具備申請資格。

這篇不把所有外籍看護申請程序重新講一次, 而是專門幫您回答: 「我們家能不能免巴氏量表?應該拿什麼證明去申請?」

先講最重要的:免巴氏量表,不等於免申請

民眾常說的「免巴氏量表」, 比較精確的意思通常是: 不用再經指定醫療機構做傳統的專業失能評估, 可以改用其他符合規定的資格或證明申請。

後續仍然要依案件類型完成國內求才、 招募或聘僱許可、選工、承接或國外引進等程序。

所以「免評」代表的是 資格認定變得比較方便, 並不是今天符合資格,明天外籍看護就會到家。

一、2026 哪些情況可能免巴氏量表?先看這張表

被照顧者情況 是否可免傳統醫療專業評估 案件分類 主要證明
年滿80歲以上,沒有其他醫療或長照證明 可以 一般案件 身分證明文件
70歲以上,癌症第2或第3期 可以 一般案件 符合規定的癌症診斷證明
癌症第4期以上,不限年齡 可以 重症案件 符合規定的癌症診斷證明
70歲以上特定血液、淋巴腫瘤疾病 符合公告病況可免評 重症案件 醫療診斷證明及符合病況資料
失智症 CDR 1分 可以 一般案件 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相關診斷及CDR資料
失智症 CDR 2分以上 可以 重症案件 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相關診斷及CDR資料
長照等級第2~3級,且符合規定使用政府補助照顧服務 連續6個月以上 可以 一般案件 長照服務及資格紀錄
長照等級第4級以上,且符合規定使用政府補助照顧服務 連續6個月以上 可以 重症案件 長照服務及資格紀錄
符合公告的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程度 可以 多數重症 輕度失智為一般 身心障礙證明
全癱且無法自行下床 符合公告病況可免評 重症案件 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且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符合公告病況可免評 重症案件 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被看護者一年內曾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家庭看護技術人力照顧 可依現行規定再次申請,不必重新重複原有失能評估 依個案資格辦理 原聘僱及相關證明資料
提醒: 上表用來幫家屬快速辨識方向。 真正送件時仍要看診斷內容、長照紀錄、身心障礙項目、 疾病期別與主管機關最新公告, 由照管中心或勞動部依個案資料正式認定。

二、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現在到底怎麼申請?

這是目前最多人關心的新規定。

年滿80歲以上的被看護者, 即使沒有巴氏量表、醫療失能評估或長照使用證明, 也可以只持身分證明文件提出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

這代表一位80歲以上、身體狀況尚未達到過去失能門檻的長者, 現在也可能具備申請資格。

但80歲以上,不一定要只走「年齡免評」

這點非常重要。

假設媽媽已經82歲,同時還有以下情況:

  • 重度失能。
  • CDR 2分以上失智症。
  • 長照第4級以上且符合6個月服務紀錄。
  • 癌症第四期。
  • 全癱無法下床。

那麼就不要只因為「已經滿80歲」, 什麼醫療資料都不準備。

原因在於:80歲只附身分證明屬於一般案件。
如果長輩其實符合政府認定的重症資格, 檢附相關醫療、失能或長照證明, 才能進入「輕重分流、重症優先」的申請流程。

目前有醫療或長照證明的重症案件, 國內照顧服務員推介原則最快1日; 有證明的一般案件原則為7日。

單純80歲以上、只使用身分證明申請者, 則是透過台灣就業通辦理國內求才, 求才期間至少7日。

這裡的1日或7日指的是國內求才階段, 不是外籍看護真正到家的總等待時間。 後面還可能有許可、媒合、承接、國外選工、文件及入境程序。

三、癌症患者現在也有多種免評方式

癌症也是這幾年制度變化非常大的族群。

70歲以上、癌症第2或第3期

符合規定者,可依癌症診斷資料提出申請, 不必再另外跑傳統失能專業評估。

這類案件目前歸在一般案件。

癌症第4期以上

癌症第四期以上則不分年齡, 符合相關診斷條件即可透過既有醫療證明申請, 並被列入重症優先案件。

70歲以上特定血液、淋巴腫瘤

現行制度也另外將部分血液與淋巴腫瘤納入重症認定, 包括部分:

  • 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 急性淋巴性白血病。
  • 特定病況的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 特定病況的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 需積極抗癌治療的惡性淋巴癌。
  • 需積極抗癌治療的多發性骨髓瘤。
  • 符合特定貧血條件的骨髓化生不良症。
  • 符合特定貧血條件的骨髓增生性腫瘤。

這些疾病不是只看名稱就一定符合, 部分還有疾病階段、治療狀態、血紅素或診斷碼等條件。

如果家人是血液癌症或血液腫瘤, 建議直接拿目前診斷書詢問1955或所在地照管中心, 不需要自己研究複雜的ICD診斷碼。

四、失智症不用只看巴氏量表:CDR也是申請方式

失智症照顧最容易遇到的一個問題是: 長輩看起來還會走、會吃飯,但其實根本不能獨處。

如果只看洗澡、穿衣、走路這些身體功能, 有時候無法真實反映失智家庭的照顧負擔。

因此,現行制度可以使用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 CDR 作為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資格認定方式之一。

CDR結果 案件分類 實務上代表什麼
CDR 1分 一般案件 符合現行申請資格, 不必因為巴氏量表身體功能還不差就直接認為不能申請。
CDR 2分以上 重症案件 屬重症優先處理範圍, 應把相關診斷及CDR資料一起準備。

如果家人已經固定在神經科或精神科追蹤失智症, 建議直接詢問醫師:

「目前是否有CDR評估?現在是多少分? 如果要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需要準備哪些診斷資料?」

比重新跑一趟不必要的巴氏量表流程更有效率。

五、已經使用長照6個月,也可能不用重新去醫院評估

如果家裡已經有在使用政府長照, 這條路徑很值得先確認。

現行規定將符合資格、並由政府補助使用下列照顧服務 連續達6個月以上的家庭, 納入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認定:

  • 居家照顧服務。
  • 日間照顧服務。
  • 家庭托顧服務。

而且目前還會依長照需要等級區分:

長照第2~3級

符合連續6個月照顧服務使用條件者, 可列為一般案件申請。

長照第4級以上

符合連續6個月照顧服務使用條件者, 可列入重症案件優先處理。

所以,如果長輩已經長期使用居家服務, 不要第一時間又跑去醫院說: 「我要重新開巴氏量表。」

可以先問個案管理員或照管中心:

「我們目前的長照等級和照顧服務紀錄, 是否已經符合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條件?」

六、有身心障礙證明,也可能直接符合資格

被看護者如果已經持有身心障礙證明, 也不一定需要重新做傳統巴氏量表評估。

現行制度對政府公告的 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程度 有另外的資格認定。

其中依目前輕重分流:

  •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中度以上者, 可列重症案件。
  •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的輕度失智症, 則可列一般案件。
不是「有身障證明就一定符合」。
還是要看障礙項目、鑑定向度及程度, 是否符合勞動部現行公告。 最簡單的方法,是直接拿身障證明向照管中心確認。

七、全癱、呼吸器等重症,也可用診斷證明申請

為了避免重症家庭為了證明「真的很需要照顧」 不斷往返醫院, 現行制度也擴大部分明確病況的免評方式。

例如:

  • 經醫療機構診斷為全癱且無法自行下床。
  • 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 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符合公告病症與病況時, 可以使用醫療機構診斷證明作為資格依據, 並列入重症優先案件。

八、一年內曾經聘過外籍看護,也可能不用重新評估

有些家庭過去已經合法聘僱過外籍家庭看護, 後來因為離境、轉換、家庭安排或其他因素中斷一段時間, 之後又需要重新申請。

現行審查標準已規定, 如果被看護者在一年內曾由外籍家庭看護工, 或家庭看護技術工作之外國人照顧, 雇主可以依規定再次申請。

目的就是避免一位明明近期已經通過資格、 也實際有長期照顧需求的人, 每次重新申請都要重新跑完整失能評估。

如果屬於這種情況, 建議把之前的聘僱許可、外籍看護資料及被看護者資料準備好, 直接詢問仲介、直聘中心或1955目前應走的程序。

九、我家到底要走哪一條?可以照這個順序判斷

1先看有沒有「重症證明」

先檢查有沒有: CDR 2分以上、長照4級以上且服務滿6個月、 特定身障中度以上、癌症第四期、 全癱、24小時呼吸器或符合公告的血液腫瘤病況。

如果有,優先用重症資格申請, 不要因為長輩同時已滿80歲就只走年齡免評。

2沒有重症,再看有沒有其他免評資格

例如: CDR 1分、長照2~3級且服務滿6個月、 癌症第2或第3期、輕度失智身障證明等。

3都沒有,但已滿80歲

仍可以單純以年齡及身分證明申請, 不必為了取得資格硬去做巴氏量表。

4以上都沒有

才進一步確認是否需要由政府公告的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 判定是否有全日照護、嚴重依賴或其他符合資格的照護需要。

十、符合免評資格後,下一步不是直接找外籍看護來上班

這一點很容易誤會。

確認「不用巴氏量表」只是完成資格判斷的其中一步, 後續還會涉及:

  1. 確認申請人與被看護者資格。
  2. 準備醫療、長照、身障或身分證明文件。
  3. 依案件類型辦理國內求才。
  4. 辦理招募或聘僱相關許可。
  5. 國內承接或國外選工。
  6. 完成文件、簽證與入境程序。
  7. 外籍看護正式到任。

如果想完整了解整個流程, 建議接著閱讀: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完整流程與等待時間 。

十一、免評成功,也要提早準備「人還沒來」的空窗

家屬很容易在收到資格結果時鬆一口氣:

「太好了,終於可以請外籍看護了。」

但真正的照顧問題可能還沒有解決。

因為資格確認之後, 還要經過國內求才、許可、媒合、承接或國外引進。 真正能來家裡工作的日期,不會因為「免評」就立刻確定。

如果長輩現在已經需要協助:

  • 洗澡、如廁與更換尿布。
  • 進食、管灌或備餐。
  • 翻身、移位與安全看視。
  • 陪同就醫、洗腎或復健。
  • 白天或夜間長時間陪伴。

建議在開始申請外籍看護的同時, 就把等待期間的人力一起安排。

第一層:先詢問1966長照資源

如果家人已有失能、失智或長期照顧需要, 可以先撥打 1966長照專線, 申請長照評估及可使用的公費服務。

不要因為正在申請外籍看護, 就誤以為等待期間什麼長照都不能使用。

第二層:公費排不到的時間,再用自費人力補位

如果長照服務尚未核定、 特定日期排不到人, 或家中需要的照顧時數高於目前能提供的量能, 可以再評估自費照顧人力。

外籍看護資格確認了,但家裡現在就缺人?

家天使不是外籍移工仲介, 不代辦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也不引進外籍移工。

家天使主要提供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的自費媒合, 比較適合補上外籍看護 申請等待、尚未到任、轉換、返鄉或其他照顧空窗。

短時數、陪診、洗腎或單日臨時需求, 可使用臨時看護; 如果需要連續多日、每天8~24小時照顧, 則可評估多天服務。

家天使採自主媒合, 實際是否有人員回應會依服務地區、日期、時段、 交通距離及照顧需求而異。 家天使屬自費服務,費用不直接使用政府長照給付額度。

十二、外籍看護到任後,長照也不是全部不能用了

還有另一個常見誤會:

「等外籍看護來了,我原本的長照是不是全部要取消?」

也不是。

外籍看護正式到任後, 居家照顧人力的使用會受到限制, 但日間照顧、家庭托顧、部分專業服務、 交通、輔具、喘息與短期替代照顧等資源, 仍可能依資格搭配使用。

可以進一步閱讀: 聘外籍看護後,長照、日照、喘息與其他資源怎麼搭配 。

十三、如果外籍看護還沒來、休假或突然不能照顧,可以看這些

十四、常見問題

Q1:80歲就一定不用巴氏量表嗎?

年滿80歲以上者, 即使沒有其他醫療或長照證明, 目前也可以只以身分證明提出申請, 不必先做傳統醫療專業評估。 但後續仍須辦理國內求才與相關聘僱程序。

Q2:82歲而且重度失能,還需要準備醫療資料嗎?

建議準備。 雖然82歲只用年齡就有資格提出申請, 但如果另外符合重症資格, 應盡量檢附相關醫療、失能或長照證明, 才能依重症優先機制處理。

Q3:70多歲癌症第二期,可以免巴氏量表嗎?

符合現行癌症診斷規定者可以。 癌症第2或第3期屬一般案件; 癌症第4期以上則不分年齡, 可列重症優先案件。

Q4:失智症長輩還會走路,可以申請外籍看護嗎?

有可能。 失智症不只看身體活動能力。 如果有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相關診斷, 並符合CDR資格, CDR 1分即可列一般案件, CDR 2分以上則可列重症案件。

Q5:使用長照半年,就一定可以免評嗎?

不是單純「有用過長照半年」就一定符合。 現行規定是符合長照資格, 並由政府補助使用居家照顧、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等符合規定的照顧服務, 連續達6個月以上。 建議向照管中心確認實際服務紀錄。

Q6:有身障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就一定可以免巴氏量表嗎?

不一定。 還要確認障礙項目、鑑定向度與程度是否符合勞動部公告資格。 不建議只看「中度、重度」三個字自行判斷, 可直接請照管中心協助確認。

Q7:以前已經聘過外籍看護,重新申請還要再跑一次評估嗎?

現行規定已放寬, 被看護者如果在一年內曾由外籍家庭看護工, 或家庭看護技術工作之外國人照顧, 雇主可依規定再次申請, 避免重複進行原有失能評估。 實際應備文件可向1955、直聘中心或承辦單位確認。

Q8:免巴氏量表後,大概多久就會有外籍看護?

免評只縮短或簡化資格認定, 並不等於立即媒合到人。 後續仍可能經過國內求才、許可、國內承接或國外引進、 文件驗證與簽證等程序。 因此建議同步規劃等待期間的照顧人力。

Q9:家天使可以幫忙申請外籍看護嗎?

家天使不是外籍移工仲介, 不辦理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申請、仲介或國外引進。 家天使提供的是自費照顧服務員媒合, 比較適合外籍看護申請等待、尚未到任、 休假返鄉、轉換或其他照顧人力空窗時使用。

十五、最後提醒:不要再只問「巴氏量表幾分?」

現在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資格認定, 已經從過去比較單一的失能評估, 變成多條路徑。

家屬真正應該問的是:

「長輩目前的年齡、疾病、失智程度、 長照紀錄與身障資格中, 哪一個是最適合我們家的申請方式?」

尤其是重症家庭, 不要因為「反正已經80歲」, 就忽略原本可以證明照顧需求的醫療與長照資料。

把資格走對, 不只減少來回補件, 也有機會讓真正急迫的重症需求進入優先處理流程。

而在等待外籍看護真正到任以前, 也不要把照顧壓力全部留給家屬自己撐。 政府長照、自費照顧與家庭人力可以先一起安排, 才不會出現「資格通過了,家裡卻還是沒人顧」的空窗。

外籍看護還沒到,先把等待期照顧排好

可以先撥1966確認可使用的長照資源; 如果公費服務尚未銜接, 或特定日期、時段仍然缺人, 再使用家天使自費照顧補足缺口。

資料來源與使用提醒

本文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申審新制」、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及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相關資料整理, 最後更新於2026年8月。

官方資料:
勞動力發展署|家庭看護移工申審新制與問答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申請家庭看護移工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家庭看護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

法規、疾病認定方式、應備文件與審查流程可能調整, 正式申請前仍應以勞動部最新公告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外籍移工聘僱、資格及申請問題可洽1955; 長照評估及服務可撥1966。

家天使為自費照顧人力媒合平台, 非外籍移工仲介,亦不代辦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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