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病人有知情選擇與決定的權力,衛生福利部自114年5月1日起擴大「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健保給付對象,針對六十五歲以上重大傷病患者等提供補助,並且不限於是否住院中,預計將有180萬名病友受惠。
認識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什麼?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為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一個並經的溝通過程,需由意願人本人、受過專業訓練的諮商醫療團隊人員、二親等內親屬至少1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可不指定,如有指定,須成年具完全行為能力並經書面同意)共同參與,商討當意願人處於上述五大類臨床條件時,決定接受、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經由ACP諮詢後,最後會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當未來病人遇到以上狀況無法表達意見時,家屬可以依照當時病人所簽屬的「預立醫療決定」來做後續醫療處置上的依據。

哪些人適合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根據病人自主權立法規定,目前適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對象主要有以下五大類:
1.末期病人
2.不可逆轉昏迷
3.永久植物人
4.極重度失智
5.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的重症
另外,為了鼓勵民眾提早規畫末期醫療照護,健保署於113年7月1日起,以公費補助特定疾病且具行為能力的住院病人諮商費用。目前補助對象包含為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輕度失智症(臨床失智評估量表○點五至一分)、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公告之病名、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如符合資格,每人終生一次「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簽署者,由健保支付三千點。

不過,因為實施成效不如預期,五月一日起新增擴大「六十五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或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的六十五歲以上多重慢性病病人」,預估180萬人受惠。此外,原先規定只有住院中的末期病友始能申請健保支付諮商費用,自今天起,擴大至門診病友,只要符合資格,至全國285醫療機構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就能獲得補助。

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機構
目前政府有設置針對預立醫療諮商、安寧緩和、病人自主法相關的專門網站,相關資訊都可以於網站上找到,另外健保快易通上也有提供可以快速查詢提供預立醫療諮商機構的管道,方便民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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