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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想要善終,只有DNR還不夠:帶您認識ACP,從真實案例談安寧照護與善終準備

想要善終,只有DNR還不夠:帶您認識ACP,從真實案例談安寧照護與善終準備

安寧・DNR・ACP・善終

當親人突然住進加護病房,家屬常以為簽了 DNR 就能不插管;其實 DNR 只限臨終急救,與能提前溝通價值與治療界線的 ACP(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不同。本文以藝人母親的真實經驗為起點,拆解 DNR 與 ACP 差異、流程與費用,協助你把「想要的醫療」先說清楚,朝向安寧照護與善終。現在就了解如何啟動 ACP、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設定限時醫療嘗試與停損點,讓醫療團隊與家人於關鍵時刻有依據可循。

本文目標是提供病人、家屬與照顧者當面臨善終議題時,多一個選擇,協助在臨床情境中把「不急救(DNR)」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的差別說清楚,讓每個人都能更靠近自己理想的善終。

1. 引言:從藝人母親的故事談起(安寧與善終的起點)

有名媒體人分享其母親因吸入性肺炎住進加護病房的經歷:長輩平日說過「不急救、不插管」,家屬也以為簽了 DNR 就能確保不會侵入治療,但在急診與 ICU 的醫療判斷中,若尚未進入臨終或無生命徵象,多半仍會先採取一段「限時醫療嘗試」。這段經歷提醒我們:只簽 DNR,和完整進行 ACP(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決定是不同層次的準備,前者多聚焦急救(CPR),後者能更全面對齊未來醫療目標,走向自己想要的「善終」。

重點:DNR ≠ 不會插管/不會置管;ACP 是在清醒時先把價值觀、醫療目標與停損點說清楚,讓團隊與家屬「照你的意思做」。

 

2. 差別速懂:DNR 與 ACP(預立醫療)的不一樣

DNR(Do Not Resuscitate):當進入臨終、瀕死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與相關急救處置(如電擊、急救藥)。

ACP(Advance Care Planning,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預立醫療決定:本人在具行為能力時,與醫師、護理師、社工進行結構化對話,針對「末期、不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主管機關公告的難治疾病」等情境,預先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與「人工營養/流體餵養」,並可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完成簽署後具有法定效力,可註記於健保卡,臨床得以查核遵循。

 

情境案例 A:只簽 DNR 的阿嬤

阿嬤簽了 DNR。某日因肺炎缺氧送急診,尚未到「臨終」階段;團隊為爭取治療窗口先插管、給藥。家屬驚訝「不是簽 DNR 了嗎?」——事實上,DNR 僅在臨終/無生命徵象時限制急救,不等於全面不做侵入性治療。

情境案例 B:做過 ACP+預立醫療決定的伯伯

伯伯先完成 ACP,明確紀錄:若進入極重度失智或不可逆昏迷,不接受呼吸器與經鼻胃管灌食,並指定了醫療委任代理人。之後因重病住院,團隊依文件與家屬共識,採舒適照護與「限時醫療嘗試」設定停損點,方向一致、壓力降低,更貼近理想的安寧與善終。

面向 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ACP+AD(預立醫療決定)
涵蓋範圍 限制急救(CPR、電擊、急救藥…) 可選擇是否接受各類維生治療與人工營養/輸液,範圍更全面
啟動時機 臨終/瀕死/無生命徵象時 清醒且具行為能力時預先規劃
法源/效力 多用於安寧緩和醫療脈絡 依《病人自主權利法》程序完成後具法律效力,可註記健保卡
誰來做決定 本人或家屬同意 本人諮商後親簽;可另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臨床風險 非臨終急變仍可能被插管/置管 有完整文件可依循,急性期較能對齊目標與停損點

 

3. ACP 怎麼開始?流程、時間、參與者、可做哪些決定

誰可以做 ACP?

年滿 18 歲且具完全行為能力者(或未成年已婚),意識清楚能表達者。

誰需要一起參與?

建議至少 一位二親等內家屬同行;若要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也請一同到場參與。

流程與時間(多數院所做法)

  1. 預約/掛號與資格確認。
  2. 醫師、護理師、社工進行 60–90 分鐘的結構化諮商。
  3. 完成預立醫療決定簽署(需二位見證人或公證)。
  4. 院所核章與上傳,於健保卡註記(臨床可查驗)。

可以先做哪些決定?(五種臨床條件)

  • 末期、不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主管機關公告的難治疾病
  • 維持生命治療(如 CPR、呼吸器、透析、升壓藥、輸血/血品、重感染抗生素…)及人工營養/流體餵養(鼻胃管、胃造口、TPN)預先表達「要/不要/何時停」。
小撇步:把你在意的「生活品質底線」寫下來,例如「長期需要鼻胃管、且無法和家人互動」是否仍希望積極治療?這能幫助團隊設定合理的「限時醫療嘗試」與停損點。

 

4. 最新健保補助:ACP 適用對象與費用重點

  • 給付內容:符合條件者,健保給付一次性「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3,000 點(院所向健保申報;民眾仍可能負擔掛號等零星費用)。
  • 適用對象(近年擴大):如安寧療護收案、輕度失智、公告之難治疾病、居家醫療整合計畫收案者;並擴及部分65 歲以上重大傷病或參與特定整合照護方案的多重慢性病長者,且服務地點從住院擴大到門診與基層診所
  • 非給付對象的自費參考:依各院公告常見約 NT$2,250–3,500/人(60–90 分),團體/家屬同行多有優惠;另可能有見證/公證等行政費。

*實際標準請以各醫院與健保最新公告為準。

 

5. 為什麼即使沒補助,也建議自費完成 ACP?

  • 避免只簽 DNR 的盲點:非臨終急變仍可能插管/置管;ACP 文件更能在急性期指引方向。
  • 減少家庭衝突與自責:清楚對齊價值觀與「停損點」,讓家人不用臨時扛下艱難抉擇。
  • 法律保障、可被查核:完成諮商與簽署後可註記健保卡,臨床即時查閱,真正「照你的意思做」。

常見問題 FAQ(安寧・DNR・ACP・善終)

Q1:我已簽 DNR,還需要做 ACP 嗎?

A:建議做。DNR 只限制臨終當下的急救;ACP 可預先規劃更多治療選項與生活品質底線,幫助走向理想的安寧照護與善終。

Q2:ACP 諮商要準備什麼?會談多久?

A:帶身分證、健保卡與印章,至少一位二親等家屬同行;多數院所會談約 60–90 分鐘,可同場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並完成預立醫療決定。

Q3:不是健保補助對象也值得自費嗎?

A:值得。自費金額通常低於一次急診與短期住院的支出,卻能大幅降低家庭衝突與醫療不必要性,是通往善終的關鍵投資。

 


行動清單(今天就開始)

  1. 在所在城市挑選可提供 ACP 的醫院或診所(健保署/院所網站可查)。
  2. 與家人約時間,至少一位二親等到場;想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者請一同參與。
  3. 寫下你的生活品質底線與「限時醫療嘗試」的停損點。
  4. 完成諮商與簽署,請院所上傳並註記健保卡

本文僅為衛教與決策溝通輔助,非取代專業醫療建議;個別情況請與臨床團隊討論。

延伸閱讀(2022 之後之政府/醫院為主)

  • 衛福部與健保署:ACP 諮商與給付最新公告
  • 主要醫學中心/區域醫院:ACP 門診流程與自費標準
  • 《病人自主權利法》重點與臨床五情境

 


本文章提供一般性衛教資訊,詳細內容請洽詢相關醫療院所或專業醫事人員。

最後更新:2025-08-22|撰稿與翻譯:家天使照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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