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面臨照顧難題時,每個家庭都有他的當手足缺席、媽媽心碎、而你獨自扛著照顧與溝通時——一場設計良好的家庭會議與一份清楚的家庭協議書,能把情緒化的拉扯,轉為可實行的合作。
關鍵字 家庭會議、家庭協議書、照顧溝通、失智照顧、家庭分工、手足缺席
情境引言:缺席的手足
「姊姊早在二十年前就說過,等爸爸生病,她絕對不照顧。」當父親真的因中風合併血管型失智需要長期照顧時,姊姊完全缺席——不探視、不出錢、不出力。媽媽因此既悲傷又憤怒,甚至以「賣掉台南的房子」作為施壓手段;但理性盤點後發現,父母的退休金、儲蓄與保險其實足以支應照顧,只是媽媽真正渴望的是:被在乎、被陪伴。
為什麼需要家庭會議
1) 防止責任落在單一照顧者
照顧包含日常照護、醫療決策、財務安排與情緒支持。會議讓每位家人都能看見全貌與自己能投入的方式。
2) 把隱藏情緒說清楚
例如媽媽以金錢談判,真正想要的是女兒的關懷。把需求命名出來,衝突會明顯下降。
3) 讓缺席者也能「有參與感」
不勉強立刻照顧,可從低門檻支持開始:每月一次關心、協助行政、陪同就醫一次等。
4) 建立調整機制
照顧是動態過程,約定「每 3–6 個月檢討一次」,避免一次談不完的拉扯。
家庭協議書要寫什麼
家庭協議書不是法律契約,而是共識紀錄。好處是白紙黑字、減少誤會、可隨病況更新。建議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 角色分工:醫療決策、看護安排、就醫陪同、餐食與家務、行政跑腿。
- 經費來源與原則:優先使用父母退休金/保險/儲蓄;子女補位時的分擔比例與上限。
- 替代支持:無法出力者可改提供情感支持、電話關懷、行政協助或交通接送。
- 資訊透明:建立家庭 LINE 群或共享文件,明確更新就醫/開藥/費用。
- 檢討時間點:固定每 3–6 個月召開家庭會議。
有效溝通的 3 個技巧(附話術)
1) 用「我」開頭,描述感受與需要
避免:「你都沒有來照顧!」
建議:「我最近照顧覺得很吃力,我需要有人一週關心媽媽一次,讓她安心。」
2) 聚焦需求,不貼標籤
避免:「妳很自私。」
建議:「如果妳能每月一次打給媽媽,對她會是很大的支持。」
3) 設定「最小行動」門檻
- 每月一次電話或視訊關心媽媽
- 每季陪同一次門診/復健
- 協助申請外籍看護/長照服務的行政流程
家庭會議 5 步驟流程
- 定時間與形式:找全員可出席的時段;異地者以視訊參與。
- 指派中立主持:可由衝突較少的家人、或請社工/個管師協助。
- 先談需求再談責任:先盤點病人與主要照顧者的需要,再分配資源。
- 形成書面紀錄:開會 24 小時內完成簡明紀要,全員確認。
- 約定檢討節點:每 3–6 個月更新一次,必要時臨時召開。
可複製的分工與經費模板
一、分工表(示例)
照顧項目 | 內容說明 | 主要負責 | 備援/替代 |
---|---|---|---|
醫療決策 |
門診/急診聯絡、手術與住院決策、藥物複核 |
我(次子) | 表弟(醫事背景) |
日常照顧 |
餵藥、衛教執行、行動安全、陪同復健 |
媽媽 | 家天使聘僱的照顧服務員 |
行政事務 |
長照申請、外籍看護聘僱、保險理賠、補助申請 |
我(次子) | 姊姊(改以文件準備與進度追蹤支援) |
情感支持 |
每月 1 次電話或視訊關心媽媽;群組回應 |
姊姊 | 我(提醒與安排視訊) |
二、經費原則(示例)
費用類別 | 來源/比例 | 上限與調整 | 透明機制 |
---|---|---|---|
日常照顧費 | 優先用爸爸退休金與保險給付;不足再議 | 每季檢討一次 | 共享試算表與發票影本 |
看護/機構費 | 以父母存款支應;必要時子女按比例補位 | 子女補位上限:各自月收入 X 10% 以內 | 每月 5 日前結算上月 |
醫療自費 | 先由保單/理賠;不足再由退休金 | 單筆超過 NT$20,000 需群組同意 | 共用雲端資料夾存證 |
三、家庭協議書(節錄範本)
對象 | 父親(中風合併血管型失智,中度) |
---|---|
會議日期 | YYYY/MM/DD(線上/實體) |
共識摘要 |
|
檢討時間 | 每 3 個月固定檢討,病情變動則臨時召開。 |
常見問題(FAQ)
如果手足堅持不參與,我還要繼續勉強嗎?
不建議以道德或親情威脅。先從「最小行動」開始(如每月一次關心、文件準備),尊重對方的界線,同時把主要照顧者的需求清楚寫入協議書,必要時引入第三方(社工、個管師)協助。
家庭協議書需要具法律效力嗎?要不要去公證?
多數家庭僅需共識紀錄即可,重點在透明與可追蹤。若牽涉重大財務或不動產,建議諮詢法律專業並評估公證或委託契約。
媽媽堅持用「賣房」施壓,怎麼辦?
先承接情緒,再轉譯需求:「我聽到妳很害怕沒人幫忙,其實妳最希望是被陪伴。」將「情感需求」放入協議書的「情感支持」條目,並同意固定關心頻率,通常能降低「賣房」的對抗性談判。
如何避免每次開會都變成吵架?
指定中立主持人、採用議程(先需求後責任)、每次會議限定 60–90 分鐘並以書面紀要收斂,24 小時內確認,並約定下次檢討日。
是否該先送機構或聘外籍看護?
依照照顧強度與可用資源評估;若財務可負擔且主要照顧者已出現明顯耗竭,及時引入外部人力可降低風險。可先短期喘息,再視情況調整組合(居家照顧+外籍看護/日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