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家天使編輯團隊)自從長照2.0政策推出之後,民眾慢慢地認識照顧這件事情,政府為了幫助照顧服務人員持續提升品質,因此根據長照服務法第18條長照人員應接受6年要受120小時的在職訓練。如果未達時數,是無法於長照單位提供服務的,因此照顧服務員務必要注意。以下整理積分常見的相關問題。
問題一:如果我原本就有照顧服務員資格,我需要先去取得積分才能提供服務嗎?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回答,已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者,可以不用再接受另外的訓練,即可取得長照人員資格。
問題二:目前繼續教育積分的課程有那些呢?
目前根據「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長照人員應自認證生效日開始,六年內接受下列類型的課程,並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
一、專業課程:失智症訓練、足部照護..等等
二、專業品質:緊急應變、傳染病防治..等等
三、專業倫理:性別敏感度、多元族群文化...等等
四、專業法規:消防安全..等等
其中消防安全、緊急應變、傳染病防治、性別敏感度及多元族群文化之課程,合計至少需獲得12點,但重點是,最多只認定24點,即使你上課累積積分超過24點也只計24點,這點要特別留意。
問題三:我如果是醫院看護,我需要去取得積分嗎?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回答,由於醫院非屬長照機構,因此照顧服務員於醫院提供服務是不需要受到繼續教育積分的限制的。但若是有額外提供居家式長照服務,則同樣要受到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限制。
問題四:六年要如何計算?如果沒有在六年內完成積分認證,會有怎樣的罰則?
六年的起算標準依長照人員證書上的有效期限為準,根據衛生福利部的回答,若照服員未完成繼續教育將無法辦理長照人員證明文件更新,並且依長服法第58條規定,未依限完成認證證明文件更新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問題五:目前政府有特別列出的訓練課程有哪些?
目前衛生福利部有針對幾個訓練,有特別列出相關的課程大綱與辦法,取得認證後,若執行長照服務,會有額外加給,甚至有的服務必須先受過訓練取得認證後,才可以服務。一般常見的訓練與相關辦法列舉如下:
一、失智症20小時訓練課程:相關辦法
二、足部照護8小時訓練課程:相關辦法
三、身心障礙20小時支持服務核心訓練課程:相關辦法
四、BA17「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相關訓練課程,包含甘油球通便、依照藥袋指示置入藥盒、攜帶式血糖機驗血 糖、管路清潔、口腔抽吸等服務,照服員須接受過相關訓練,才可提供服務,相關辦法。
這邊要特別留意,目前傷口照護已經從原有的BA17移除,因此未來執行長照相關服務時,是沒有提供傷口照顧的。另外口腔抽吸並非抽痰,因此可由非專業人員執行,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公告,千萬記得,照顧服務人員是不能執行侵入性的醫療行為。(相關文章:抽痰步驟怎麼做?照服員能執行抽痰嗎?)
問題六:取得相關訓練認證,對我有甚麼好處?
根據目前長照服務相關規定,若是取得像是失智症或是身心障礙支持等訓練認證的話,長照給付會有AA11的額外加給,另外,BA17的服務,也必須受過相關的訓練才得以執行。
問題七:目前有哪些管道可以取得上課相關資訊?
目前已經有非常多單位在辦理相關的課程,很多單位會於FB的相關社團發布訊息,大家可以多注意,目前整理一下可以得到相關課程的網站連結如下:
不要把取得積分當作功課,要當作對自我照顧技能的提升
很多照服員聽到政府開始規定相關訓練的積分之後,會覺得非常麻煩,但其實這些課程的用意,是希望把照顧服務專業化,提升整體照顧服務員的素質,並且拉開跟一般未受相關訓練民眾的差距,才有辦法去提升民眾對於照顧是專業的這件事情的認同,真的非常鼓勵大家可以多去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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