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家天使編輯團隊)對於行動不便或是重症臥床的病人,看病是一條艱難的路,除了每次看病需要勞師動眾外,有時連上下樓梯都是難題。為了解決這個難題,過去全民健保有陸續推動7項居家醫療照護,包括:行動不便患者一般居家照護、慢性精神病患居家治療、呼吸器依賴患者居家照護、末期病患安寧療護等,後因為有需求的民眾逐年增加,因此在前幾年推出了「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特別強調社區內醫事服務機構要組成照護團隊共同合作,提供患者「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與「安寧療護」三階段之連續性居家醫療與全人照護,可以同步串接長期照顧服務2.0計畫,幫助家屬解決照顧難題。
那些人可以使用居家醫療?
目前健保局為了讓資源可以有效利用,因此居家醫療有下列收案的條件,若是病人之子女或照顧者因各種因素無暇接送就醫之長者或幼童等不符合收案條件的病人,如有就醫需求,應當還是按照一般流程就醫。
(一)居家醫療階段:限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 失能:指巴氏量表(Barthel ADL Index) 小於 60 分。
- 因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指所患疾病雖不影響運動功能,但外出就 醫確有困難者,如重度以上失智症、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皰症(泡泡龍) 病人等。
(二)重度居家醫療階段:除第(一)款條件外,另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以下稱醫療服務支付標準)第五部第一章居家照護之收案條件
- 病人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
- 有明確之醫療與護理服務項目需要服務者。
- 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病人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
另外,若是使用呼吸器相關服務之病人,另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前瞻性支付方式計畫」(以下稱呼吸器依賴患者照護計畫)居家照護階段之收案條件,可至健保居公告查詢。
(三)安寧療護階段:除第(一)款條件外,另應符合醫療服務支付標準第五部第三章安寧居家療護之收案條件。可以參考此篇文章>>居家安寧,實現末期病人回家願望。
(四)居家中醫醫療服務:本計畫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安寧療護階段之病 人,需要中醫輔助醫療協助者。
(五)居家藥事照護:本計畫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安寧療護階段之病人, 經居家醫療主治醫師判斷其專業能力無法處理之末期病患管制藥品使用 諮詢、特殊劑型用藥指導(例如注射筆針劑型、吸入劑型等)。
居家醫療的服務內容
居家醫療整體的服務,會由主治醫師評估病人實際的需求,開立居家醫療照護醫囑,並可以連結其他專業的訪視人員提供醫療服務。可以提供的專業服務包括:
(一) 醫師訪視:
- 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但不包括手術、麻醉、血液透析、復健診療、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
- 一般藥品處方箋用藥,得按病人病情需要,每次開給足夠用量。
- 醫師開立藥品處方時,應透過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即時查詢病人近期之用藥資訊,避免重複處方,以提升病人用藥安全及品質。
(二) 中醫師訪視:提供針灸、中藥與傷科指導;如為居家西醫主治醫師連結之病人,應與居家西醫主治醫師討論決定治療計畫(含治療療程)。
(三) 護理人員訪視:提供居家護理一般照護、特殊照護、臨終照護及案家照護指導等。
(四) 呼吸治療人員訪視:提供居家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
(五) 藥師訪視:提供居家藥事照護。
(六) 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視需要由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訪視。
(七) 藥品處方調劑服務:病人所需藥品,得由處方之特約醫療院所提供調劑與送藥服務,或由家屬持健保卡及處方箋至特約藥局或原處方院所調劑領藥。 病人獨居時,應提供適當之藥事服務。
(八) 個案健康管理:穩定健康狀態、連結醫療及長期照顧服務資源。輔導新收病人查詢健康存摺(應經病人、監護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同意),以協助訪視 人員掌握病人就醫資訊,提升醫療安全與效益。
(九) 24 小時電話諮詢服務:於病人發生緊急狀況時,提供病人及其家屬 24 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必要時應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
如何找到居家附近的居家醫療服務單位呢?
為了方便民眾可以快速找到居住區域的居家醫療服務單位,健保署特別設立了查詢網站,可以查詢到各縣市區域的居家醫療整合照護特約醫事機構。
首先進到查詢網站>>>點此前往
設定好條件後,即可進行查詢,可以查到各單位的聯絡資訊以及近期是否有提供服務,這些都可以最參考!
居家醫療搭配長照2.0服務,幫助長輩受到完整照顧
對於符合長照2.0的病人,除了可以使用居家醫療的服務外,也可以銜接長照2.0的服務,包括居家照顧、居家護理、居家復健、輔具補助、喘息服務等,不僅可以幫助家屬減輕負擔,也讓長輩得到最好的照顧,當然,如果有額度不足或是服務時數不夠,也可以透過家天使預約專業的照顧服務員來幫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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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療服務到您家 服務說明(民眾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北區業務組